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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应尽快制定细则

2001-03-1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全国人大代表尚秀云说,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并实施已有一年多了,社会上反应很好,但也发现一些问题:比如这部法执行主体不明确,像未成年人保护法由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来执行,每年有检查、有落实,而此法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由哪个单位来负责。比如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脱离父母监护、单独居住,像这些条款很多人都不知道,也就无法落实。

这部法的很多条款缺乏罚则。比如,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。假如卖给未成年人烟酒怎么办,没有处罚的规定。希望尽快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实施细则,把这部法真正落到实处。

(《北京法制报》2001.3.7王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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